我國少數民族服飾文化的民族性,是指我國各個民族的服飾文化都具有自己鮮明的、能夠反映本民族歷史、文化及生活習俗的個性特征。
眾所周知,“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征的穩定的共同體”。作為經濟生活的一部分,在構成和識別民族這個人類文化共同體的諸多因素中,服飾是最為直觀、明顯的要素之一。對于我國55個少數民族來說,我們憑借服飾的質地、款式、色澤等特點,就基本上可以將其一一加以區分。其原因就是因為每個民族的服飾都有自己有別于其他民族的鮮明特征。如赫哲族是我國傳統的漁獵民族,他們的服飾就體現出了鮮明的漁獵經濟特色,制作服飾的原料主要是魚皮和獸皮。以魚皮制作服裝,這在我國其他民族中是極為罕見的,在世界民族中也比較少見;性情豪爽、英勇剽悍的裕固族是我國古老的游牧民族,男女均穿毛褐或布制高領右衽長袍,束腰帶,著高筒靴。男子戴圓筒平頂氈帽,女子戴前緣鑲有兩道黑邊、帽頂綴有紅線穗的喇叭形白氈帽;藏族穿著腰襟肥大、右衽長袖的氆氌長袍或羊皮袍,為便于活動常袒出右臂,或袒出雙臂而將兩袖系于腰間;黎族婦女一般胸前內罩一塊三角形的遮胸布,外穿無領、無鈕的對襟長袖上衣,下著色澤鮮艷、花紋圖案精致的筒裙;基諾族婦女頭,戴“砍刀布”制成的三角形尖頂帽,形似現代都市中流行的風雨衣上的尖頂帽。帽的前沿向外翻卷,前沿和尖頂上有黑色、淡紅色、黃色條紋,帽子的兩側下垂,直披到肩上;獨龍族的服飾特點更明顯,他們的男女服裝實際上都是一塊或兩塊比較
長的麻布,穿時從左肩腋下圍向前胸,露出右臂,然后用繩子’或竹針拴結即可,披落自如,白天當衣,晚上可以做被,再如納西族的“披星戴月”、高山族的貝衣,彝族的“英雄結”、“擦爾瓦”、雞冠帽,花腰傣的腰帶、斗笠、佤族的頭箍,苗族的銀冠、銀角,羌族的羊皮坎肩等等,特點都十分明顯。即使服裝很近似的新疆各民族,別具一格的維吾爾四楞小花帽“朵巴”、綴有貓頭鷹羽毛的哈薩克小花帽“塔克亞”、帶有后簾的塔吉克小花帽等,仍能將他們輕而易舉地區分開來。同樣穿長袍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等,也能從袍子的長短,是否開衩和衣襟、袖口的裝飾等加以辨別。
這種民族特征的形成和存在不是偶然的,它是伴隨著每個民族的產生和發展,由這個民族特殊的生存環境和政治經濟、歷史文化以及社會發展程度等眾多的因素逐漸積淀而成并相沿成習、為世人所公認的,不同的自然條件和經濟生活方式,為各民族提供了不同的物質產品和衣飾原料;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生活需要、不同的興趣愛好又決定了各民族服飾不同的式樣、顏色等等。當然,這種民族性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隨著各民族的發展、民族間經濟文化交流的增多、民族融合因素的增加,時時都在發生著潛移默化的變化,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